職 系:綜合行政
職 稱:書記
官等職等: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名 額:正取1名、備取2名
報名期間:自114年7月1日起至7月15日止。
資格條件:
一)持有身心障礙手冊。
(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Word、Excel)。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五)無限制轉調之情形。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之一條不得進用之情事,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於114年7月15日(星期二)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本職缺,進入徵才項目明細畫面後,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自傳內容請於公務人員資料服務網之「簡要自述維護」頁籤填寫);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點選【確定應徵】授權本校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及無自傳者恕不受理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