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部

簡章及報名資訊
簡章內容
報名資格(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
國小應屆畢業生或國小畢業未滿18足歲。
「鑑定證明」為智能障礙中度以上或其他障礙伴隨智能障礙中度以上之學生或自閉症並以重度為優先。
報名方式:
向原就讀學校(國小)提出申請及報名。前一年度12月公告簡章,2月開始報名作業,5月公告安置名單。

高職部

簡章及報名資訊
簡章內容
報名資格(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
年齡21足歲以下(應屆畢業生不受此限制)。
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管道。
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之確認身心障礙學生。
「鑑定證明」為智能障礙(中度、重度、極重度)或自閉症(重度、極重度或伴隨智能障礙中度(含)以上)。
報名方式:
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報名「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國立特殊教育學校」簡章。
前一年度12月公告簡章,2月開始報名作業,6月公告安置名單。

就學優待

政府補助說明:
教育補助費給發:(補助資格-家戶年所得低於220萬元)
給予「伙食費」3300元/月(7、8月不補助)。
給予「書籍及教材費」800元/每學期。
給予「制服費」1500元/每學年。
備註:請假連續3天以上,停發教育補助費110元/天。
學生交通車:中巴往返住家接送,相關費用由政府補助給付。

註冊及相關費用

費用說明:
註冊費:
聯絡簿費170元
家長會費100元
學生團體保險費200元(重度以上障礙、低收、原住民學生可減免)。
國一及高一新生健康檢查費400元(113學年由宜蘭縣牙醫師公會捐款支應,不向學生收費)。
其他費用:
申請住宿,經學輔處評估需具備生活自理能力,住宿基金750元/學期,購買學生個人生活必需用品。
其他相關費用(如職教課工作圍裙及帽子、新生書包、制服、畢業旅行、畢業紀念冊等費用),授權學校業務單位向家長調查並取得家長簽章同意後始得於教育補助費中進行扣款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