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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教職員數位退休證自113年8月1日起全面推行,如有遺失退休證,請向人事室申請補發數位退休證。 / 發佈日期:2024-02-02
為提升行政效能,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證將改以數位形式製發,並自113年2月1日起分2階段辦理:
(一)第1階段(紙本與數位併行):
1、除得依現行方式發給紙本退休證外,退休教職員於退休生效日後第3日起,得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以下稱MyData網站)下載數位退休證。
2、113年2月1日前已退休者,得向最後在職服務學校申請數位退休證,並由最後在職服務學校於教育人員退休撫卹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退撫管理系統)新建置之「數位退休證補發申請/核定」介面申請,經教育部核定後,再由退休教職員至MyData網站下載數位退休證。(二)第2階段(全面數位化):113年8月1日以後退休生效者,自退休審定函發文日起第3日,得至MyData網站下載數位退休證,不再發給紙本退休證。
登入方式:退休教職員得以電腦、手機或其他行動裝置以電子憑證【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行動身分識別(Fido)】等方式登入MyData網站下載數位退休證或自行列印紙本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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